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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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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如风月

 

文章

《金刚》——巨兽的穷途末路
   昨天,同友人一起到影院看《金刚》,这虽然是一部已经下线的片子,但据说由于票房不错,又重新上线了。我一直打算在影院里看这部电影,就忍住没有买盘,像这种好莱巫的大制作也只能通过电影院那种超大屏幕和环绕音响才能体现出来。
   说实话,我对这种长相恐怖,面目可憎的动物真是没一点好感,从这只巨大的猩猩一露面我就盼着它早点死。且不说它对人类有什么危害,单单看他的模样就够死的过儿了。当然,这是我内心很委琐的想法,实在不该如此主观。那就看吧,都说这是一部感人的爱情片(抱歉我先吐一下),老片子里有若干场景我到是看过,仿佛还真有那么一丁点儿浪漫。于是我憋着一泡尿狠狠的等了三个小时。结果,爱情呢?爱情在哪儿呢?我只看到了本位主义和防御战,殖民入侵和领地保卫,这明明是一场关于统制权的争斗。
    如果非要说金刚和女主角之间有爱情,那这爱情的开端应该是从金刚抓住了她而没马上吃她开始(如果不吃谁就代表爱谁的话)。咱们姑且不去管这么个小人儿吃到那么大个儿一猩猩肚子里是否够塞牙缝儿,就说金刚为什么不着急吃她吧。首先,她晕过去了,金刚可能不太喜欢吃冷荤,所以他等着她醒了运动运动热热菜再吃。其次,金刚累了,从那么远的地方把她弄过来,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剧烈运动后马上吃油腻的东西对胃不好。再次,他要先吃一点开胃菜,于是大嚼竹子,等待她苏醒。
    可是她想逃跑,这令猩猩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把她抓回来并对她示威,那意思大概是这个森林里我是老大,谁也不能逃出我的手掌心。女主角很识时务,立马乖巧起来,拿出滑稽剧团里的看家本领逗这个猩猩开心。猩猩果然很开心,就又没有吃他(估计跟竹子吃多了有很大关系)。
    导演安排了金刚为了保护女主角大战霸王龙的一场戏,这大概可以算做两人(…)爱情的正式萌发。而在任何有判断力的人看来,这场戏除了有强烈的感官刺激以外只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金刚是在证明他对这座森林的统治地位。霸王龙算什么,不是都灭绝了么,大猩猩,龄掌类,厉害着呢。于是一个一个都给它们撅了,最后耀武扬威的拿上战利品——还是那个女的,家走了。
    到家里正好赶上夕阳西下,景色非常美,猩猩看得入了神。女主角很合时宜的向猩猩表示了欣赏,可见她肯定是从心里鄙视这样的动物的,才会对这只猩猩为夕阳陶醉而惊讶,可是家里养过宠物的人都知道,动物是很喜欢看蓝天白云、朝阳落日的,我家的几只猫就时常在窗口向外注视,神情比猩猩还要凄美动人。我是不是也该爱上它们呢?
    务虚讨论,人类为了名利把这只巨大的猩猩从那个莫名其妙的岛上带回文明社会里肯定是极大的罪恶,就如所有倒卖野生动物的恶劣行径一样令人唾弃。人为了私己利益而支配其他生物的自由,这是一种领导者的虚荣心和支配欲使然。回想猩猩金刚在它的岛上扮演的也是这样一种角色。可惜,它遇到了人类,并来到了人类的世界,它的统治地位被彻底瓦解。可是他不服,困兽犹斗,依然要做最后的抵抗。
    爱情论者一定会将金刚在城市里四处寻找女主角作为对她爱恋的表现,可惜我又没看出来。我只知道在一个陌生环境里,动物希望能有一只它熟悉的生物在身边。更或者,金刚并不知道它身处何处,他依然要过以前的日子。人类形如蝼蚁,对他来说毫无威胁,他还是想和那只小宠物一起玩耍。于是他找啊找,找到了。
    丁冬,看夕阳时间到。金刚要看夕阳,他每天都要看的,不能落下。
找个最高的地方,帝国大厦正合适,带着小宠物,一起看夕阳。这个世界我最大,我是金刚我怕谁。
    可是金刚毕竟低估了人类的能力,一具再怎么硕大的血肉之躯也禁不住现代武器的狂轰滥炸,他被文明击败了,其中不乏女主角的功劳。我总结了一下所有故事里女主角的功用,就两点:1、没事的时候找事。2、出事的时候裹乱。
    好了,金刚死了,整个世界安静了。这时,有个人说:是美丽杀死了他。我狂倒。对不起,我怎么感觉是习惯杀死了它。每天看夕阳,不看心痒痒,轻微的强迫症。跟美丽有P关系。也许导演的初衷是想表现美丽杀死猩猩这一伟大主题,可是,抱歉,我实在看不出来。
    更令我绝倒的是,当猩猩坠落的一瞬间,影院里离我不远的座位响起了一个少女的抽泣声,伤心不已。我隐约听到那少女问旁边一个男孩:“你会像金刚那么爱我么。”拜托,金刚它爱谁了,它不过是爱了爱夕阳,还落得粉身碎骨,它爱了爱权利,又被人类彻底击败,它爱女主角么?唉,如果说宠物的主人都会爱上自己养的小猫小狗小驴子,那它就爱吧。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3月1日, 星期三 11:56  回复(3) |  引用(0) 加入博采

《heed seek》

一切都还好吧?都还好吧。

我想,都还好。

情绪这东西,最难琢磨,更无法控制。说来就来,说坏就坏。简直让我无从解脱。

连续看了两部罗博特·德尼罗出演的电影,全部有关心理与情绪。一部是喜剧片《老大靠边闪》另一部是典型的美式心理悬疑片《heed seek》,前者是拿《教父》打岔,说的是黑帮老大viiti受心理障碍的影响,变得软弱怯懦,从而无法面对两周后的黑帮大会,于是误打误撞地找到了心理医生安寻求帮助。这个黑帮老大的出现,让安有条不紊的生活变成了一团糟。安无法脱身,只得硬着头皮为viiti寻找疾病的症结。在为viiti治疗期间,安发现臭名昭著的坏蛋头子viiti其实一直生活在童年时目睹双亲被害的阴影之中,viiti认为是自己的原因导致了父母被害。安帮助viiti找到了这个心理症结,甚至亲自代替viiti出席了汇集众多黑帮头目的大会。在与viiti的接触安中逐渐开始同情这个貌似坚强,不可一世的黑帮老大,并在他身上找到了自己与父亲之间的矛盾所在。影片的结尾,FBI一举抓获了正在会晤的众多黑帮头目,包括已经宣布金盆洗手的viiti,安去狱中探望只需服刑18个月的viiti,两人约定用电话的形式继续治疗。

看完这部电影,我简直爱上了Robert Deniro,他的演技实在太棒了,气质酷似黑社会大哥,令人无比崇拜。紧接着,也算是凑巧吧,我又看了他主演的《heed seek》。

心理学家David的妻子凌晨206在浴缸中割腕自杀,小女儿Emily亲眼看到了母亲的死。从此,Emily变得性格孤僻,精神恍惚。David为了帮助女儿康复,带着Emily搬家到了郊区的一所房子里。不久,Emily自称找到了一个叫Charlie的朋友陪她一起玩母亲经常和她一玩的捉迷藏,David认为Emily是幻想出来了一个朋友,就没有太在意。可是Emily出现了很多奇怪的症状,家里的怪事也层出不穷,David也经常在凌晨206从支离破碎的梦中惊醒,而等待他的总是一些恐怖的场面。这些似乎全都与Emily挂在嘴边一起玩游戏的Charlie有关。可是经过调查,David发现根本不存在Charlie这个人。直到有一天,他们搬家后认识的新朋友young女士突然以割腕的方式被杀死在了家里的浴缸中,David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是追问Emily那个叫Charlie的朋友到底是怎么回事,精神接近崩溃的Emily颤栗着地带David来到了书房,David惊讶的发现自己一个月前搬进来的东西竟然全部还在箱子里装着,根本没有开封,而自己每天记录Emily病情发展的日记本根本空无一字。这时David想起了梦中经常出现的琐碎片段,原来在一次庆典上,David发现了妻子对自己的不忠,是自己杀死了妻子,并伪装成自杀的样子,而此后,自己又装成了所谓的Charlie,和女儿玩捉迷藏的游戏,一切罪恶的事情都是自己分裂的人格所为。此时的David已经完全被邪恶的另一半人格控制,大开杀戒,不仅杀死了前来调查案情的警探,还拿着刀子追杀自己亲生女儿。Emily情急之下给David以前的学生lily小姐打了电话,然后跳窗跑进了树林中的一个洞穴,David随即追至洞穴中,举刀向Emily砍去,被赶来的Lily一枪毙命。

Robert Deniro的演技再一次征服了我,毫无表演的痕迹,却把一个精神分裂者的内心刻画的惟妙惟肖。真真令人敬佩。

就因为他演的太真实,让我忽然发觉人性的脆弱,一个人的性格大部分是天生注定的,后天几乎无法改变,精神分裂者的性格有着先天的缺陷,经受不住寻常的打击。而情绪波动更是难以控制,令每个凡人苦闷不已。范仲淹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庄子曰:“圣人无名,至人无己。”都是力争要摆脱小我的束缚,追求天人合一天下为公的大我境界。道理是这样的,可是,问世间有几人能做得到呢。我不求做到古人遗训,只求望古人项背即可。

为了抚平情绪,我练了半个小时的YOKA。又写了一大堆这玩意儿,好象是好一点了,不过我知道,真正的症结我并没有说出来,不敢面对,始终无法视力直视,那就是,孤独。

    我以为我能用自我调整心情的方式摆脱孤独,看来我是太高估自己了。孤独这个鬼,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出来,站在背后,排排你的肩,说一声:嗨。你越想甩掉,它跟得越近,你不回头,以为它不见了,其实它一直在。就如同的这样的深夜,我开着音乐却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和敲击键盘的声音。我不怕孤独,只是厌倦了,这样的孤独,到底要陪我到哪一年,也许一辈子吧。讽刺的结果就是这样,孤独竟然陪我最久的朋友。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7日, 星期五 14:1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破鞋与水晶鞋

小时候看到的第一篇关于爱情的文字应该算是安徒生的童话——《灰姑娘》。虽然这只是个童话故事,但里面爱情戏份很大。那时候的我不明白。为什么王子会傻到凭借一只遗留下来的鞋子到处寻找所爱。万一有尺码一样的脚穿进了这只象征着爱情的鞋子,那后果岂不是鸠占鹊巢,搭错车了吗?而且,作者把寻找爱情比喻成试鞋子的手法我也很不赞同,虽然那时候我才不到4岁,可是已经明白了爱情这个东西的重要性,至少不该像穿鞋子那么简单。

这么多年过去了,灰姑娘的故事听了一遍又一遍,给自己的甥侄和学生们也讲了一次又一次,对里面试鞋子的情节早已经视若平常,不想去费心琢磨作者的用意了,同时,对于爱情,也没有了年少时那种无比崇敬膜拜的信念。

直到有一天我忽然觉得,将爱情比作穿鞋子竟然是非常贴切的做法。中国有句俗话: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推理到爱情范畴里,就是说,一份爱情适合不适合自己,只有当事人,也就是男女双方能够判断,局外人都是扯淡。

这句话也是在奉劝那些穿着不合脚的鞋子的人们:只有穿上属于自己脚码尺寸的鞋子才能保证人生道路的舒适,否则,再平坦的路也同样颠簸不堪。

联想到中国人把性生活放荡的女人称为“破鞋”,这个词的意思应该是:被多只脚穿过的鞋子。也就是说,这只鞋的破不是一只脚经常穿造成的,而是被多只、不同的脚穿来穿去的缘故。把女人比做鞋,这显然表露出旧社会对妇女的轻视。鞋,是被踩在脚下的物什,处于人体最低的位置,登不了大雅之堂。旧时的女人也如是,即便天生丽质,才情卓绝,撑死了也是一双做工精致的三寸绣花鞋罢了。而这双绣花鞋一旦尝试了安徒生笔下那种寻找爱情的方式——让n个人来试穿,那么就必然会破掉了,在众人的嘴里成为不可饶恕的破鞋。

既然连破鞋都想到了,那么我脑子里浮现出的革命电影中黄花大闺女给情哥哥做鞋的情景就更为恰当了。这也是我记忆中鞋子与爱情相联系的重要环节。在一个时期,电影里总会有这样的情节:女主人公知道自己的情人即将远去参军打仗,没有别的信物,就亲手做一双鞋送给他。然后红着小脸儿交到情人手里的时候定要问一句:“试试,合脚不?”这句话情意绵绵,又含义深刻。此时男主人公要是回答:“有点顶脚”或者“鞋做大了”就完全违背了爱情与鞋子的推论。不用说,鞋子一定是合脚的,因为那是她为他做的,她了解他的一切,甚至连他的脚有多大多宽也了如指掌。鞋子是爱情的信物和衡量爱情是否合适的重要标准,在这一点上中国导演与安徒生也没有歧义。

看来小时候质疑安徒生贬低爱情的想法已经破解了,安老把寻找真爱与试穿水晶鞋联系起来原来是如此的合情合理,并且具有很强的国际性,至少与中国人看待爱情的标准是一样的。虽然关于性爱问题,中国人至今还没有安老当时那样的豁达和大方,性生活开放的女人仍然不能得到与男人一样的风流称谓,依然有女同胞被叫做“破鞋”。这些暂且不去管它了。破鞋也好,水晶鞋也好,很多时候都是在试穿着自己的爱情,鞋子寻找最适合的脚,男人寻找最合脚的鞋。

破鞋与水晶鞋,同样在追求,只是一个装着更多的性,一个装着更多的爱。这就造成了两者的不同。相信有一天,当破鞋遇到自己的真爱,也会散发出像水晶一般纯洁的光芒。

跑题儿了,跑题儿了。

鞋子与爱情,破鞋与水晶鞋,就说到这儿吧。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7日, 星期五 14:14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恍惚间把生活过的像段子

814 1 最高气温38.5

在屋子里闷了一天,我把空调开到20度。听着窗外知了一声接一声鸣叫,有点心烦。

雄知了肚子上有两个片儿,叫鼓膜,它一旦没事就来回颤动那俩片儿,发出那种只有一种调子的高频声音。据说这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强壮有力以便吸引雌性知了投怀送抱。可我又听说雌性知了都是聋子。

这不瞎忙活吗。

有时候我真可惜自己不是聋子。

现在535,院子里有的街坊已经下班回家了。

每个工作日的下午6点,这个院子就跟定时炸弹一样响起来,打招呼声儿、锁自行车的声儿、开门声儿,张大爷李大妈刘二嫂子互相问今天对方家里吃什么,几个有孩子的人家陆续带着猴儿一般闲不住的儿子闺女从院门一路唠叨到家门。然后就是水管子冲菜洗菜的动静、锅碗瓢勺炒菜的动静。大概7点钟,整个院子忽然静下来。很多房间会一同传出新闻联播片头曲,偶尔有一家大人高声教育孩子不许挑食,必须什么都吃。

我选择这个时候走出房间,太阳已经下山,气温稍微降下了一点。但还是闷的要命,估计是要下雨了,空气潮乎乎的。

我坐在自己房子门口的台阶上,把砂纸和画布放在手边靠墙立好,我需要把昨天做的几块画布打磨一下。

拿出一根0.8的中南海,点燃后朝天空吐了一串长长的烟雾。看乳白色的轻烟在淡蓝色天空的背景下逐渐弥散,骤然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

我住的房子坐北朝南,面前是一大片高高低低,大大小小的杂乱房屋,这个大院子原先都是我家祖上的。但在那十年期间,被莫名其妙的人瓜分的支离破碎。本来规矩严谨的四合院变成了现在所能看到的满目苍痍的大杂院,住进了各种各样的人。

其实对于这里的街坊来说,我反而是个外来闯入者。因为我从小是在宣武长大的,东城的这间老房子我很少过来,从上一家租户搬走到半个月前我搬进来,这里闲置了7年多。经常有大爷大妈问我是干什么的?哪里人。开始我还如实回答,后来就说我是过日子的正经人。

我把烟头捻灭在房前的一盆花儿里,然后用土把它盖住。我总是相信香烟的灰烬可以滋养泥土。当我低头摆弄这些的时候,余光里看到有个男人走过,脚步很慢,显然是在注视我的动作。我抬起头正好与他目光相遇,一个结实黝黑的男人,正打量我。我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不到两秒钟,他有点不自然的把眼光挪开,径直朝院子深处走去了。

拿起身边的画布和砂纸,开始打磨起来。我想把底子弄的细致一些,避免任何凹凸不平的痕迹。又是在我埋头做事的时候,一个人影挡住了光线。我心里想,是刚才路过的那个男人。抬眼一看,果然是他。

 

他冲我笑了笑,“以前没见过你。”边说边弯下身子并且伸出手来。

我把砂纸向他摇了一下。“不方便,手还没洗。”

他又笑了笑,“我可以坐下吗?”同时就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我漠然地看了看他,他反而兴致很浓的看着我手里的砂纸。

“你是新搬过来的吧?”

“恩”我礼貌的对着他回答。

“我家就原先就住旁边那个院儿。今天我是来找我一个发小的,他就住你们这院子儿最里面。姓方,你认识吗?”

“不认识,我刚住这儿半个月。”

“你是画画的?”

“哦,算是吧。”

他在身边坐着,我也没办法打磨画布,因为那样实在有点不礼貌。于是我干脆放下手中的两样东西,两只手拍打了几下,一些太白粉铺散成一股白烟。拿出两根烟,递给他一根,他很自然的接过去,并先给我打了个火儿。

我侧着头看着他,这一次我看清楚了他的脸。浓密的眉毛,漆黑的眼睛,略微有些胡茬轮廓清晰的下巴使他整个人显得很精神。

“是个还算漂亮的男人”我心里想到。

“你以卖画为生?”他问

“我画一些插图、另外写些东西。油画还没卖过。”

“这样的生活真有意思,自由自在,多好啊。”

“恩,是的,我也很喜欢。”

“你原来就是学这个的?一直干这个?”他停顿了一下,又说:“我实在是觉得好奇,呵呵,是不是问的太多了。”

“没关系,不愿意回答的我自然不说。我就是学美术的,不过不是一直画画,我干过很多事情。”

“你是哪里人?”

“就这里的。”

“哦?我没听出来,你说话不太像北京人,普通话说的,有点,太标准了。哈哈”

“有不少人这么说我。”的确,很多人都认为我是南方人,还总有人以为我是上海女人。原因都一样,我的普通话太标准了,并且语音温婉柔和,像是播音员的职业声音。这样的声音让人很难分辨本人是哪里人士。反正不是北京人就对了。因为北京人在说话时经常不由自主的把京片子味儿带出来。

 

 

刘零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天桥的一家茶馆里听相声,一段数来宝的经典段子《同仁堂》,演员的活儿很纯熟,竹板儿打得也是板眼清晰,干脆利索。我听的正带劲,手机在怀里震了起来。一看是刘零,我连着挂断了两次,打算听完了这段再给他打过去。可是那厮还是不断的打来,把我弄烦了,就接通了,并压低声音问他干什么。

“你在哪儿那?我跟你家门口呢,找你有事。”

我巨烦他这一点,动不动就跑我家去,也不提前打声招呼,活该他吃闭门羹。“我跟天津听相声呢,回不去。你也没跟我说要上我家啊,等我回北京再说吧。”

我尽量压低的声音还是被邻座的一个大哥听见了,那大哥一扭头儿,看了我一眼,呵呵一乐。我也回应了一个满不好意思的笑。

“你上天津了?蒙我呢吧?我找你真有事,特着急。”

我知道他就不能有什么着急的事,要是真有,他肯定先给我打电话,怎么可能直接跑到我家去。于是就很不耐烦的对他说:“你爱信不信吧,我今天回不去。我得赶紧挂了,等我回北京给你打电话。”然后挂断了电话。

按照惯例,刘零肯定会不厌其烦地再打10次左右的电话。

果然。

我也不厌其烦的挂了10次。

整个世界暂时安静了。

 

真不知道这些男人怎么想的,摆明了没可能的事情偏要往上撞。我都可惜了儿了他那点自尊心。死皮赖脸真让人没辙。也怪我,也怪我。真不该在那天下午跟他发生那层关系。不然,现在大家还都是哥们儿。

从茶馆出来,我去湖广会馆旁边吃卤煮火烧,一边喝着冰凉的啤酒,一边把烫嘴的小肠儿往里送。我坐在空调直接能吹到的地方,整个人一边冒汗一边打哆嗦。这种感觉很有意思,不过坚持不了多久,不一会,我就换了个靠边的位置。

一碗卤煮很快吃了个精光。我靠着墙,看着其他饭座儿。几乎都是一些35岁以上的中老年男人。偶尔出现的年轻女客一般都是吃包子喝粥。只有我畅快淋漓地就着啤酒吃卤煮。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根本是个男人,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抽最呛人的烟丝,看到漂亮女人就不自主的坚挺起来。

到了车里,我很自然的拿出了化妆包。用喷雾给脸部保湿,然后给已经脱妆的地方补上粉,最后掏出唇彩把嘴唇涂的光亮润泽。看着后视镜里那个漂亮女人,回想3分钟前还幻想自己是男人的那些念头,忍不住笑了起来。

 

晚上10点左右,我走进自家院子。看到一个人影在我屋子前蹲着,我心里一颤:“不会是刘零还在等我吧。”那个人看到我便站了起来,走近了一看,是穆岩。

 

穆岩,一个绝对的好情人。他不会在你烦躁的时候打扰你,他只会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昏黑的院子里,他的轮廓显得十分性感。我靠近他,感受他的呼吸。一股淡淡的烟草味和汗香弥散进了鼻腔。

“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打电话给我?”

“刚来没多一会,看你没在家,本来打算走了,不过我还是想再等一下,结果你就回来了。”

我转身开门,穆岩从背后抱着我的腰,嘴唇贴近我的耳朵,温热的气息传来,我颤抖起来。

进了房间,穆岩握住了我正要去开灯的手,轻轻的把我的双手背到背后,柔软的

 

 

一天中午,我精神格外旺盛,敲击键盘的速度也飞快,很多东西甚至脑子还没想到手指已经把它们写出来了。我幻想着小说中的情节,让自己充当那个主角,去体会那种欲生欲死的快感。

这时候,响起了敲门声。

我不情愿的离开电脑,打开门一看,是常阳,手里托着一个西瓜。

“不好意思啊,不请自来。”

我让他进屋,把西瓜放在桌子上,给他倒了一碗茶。“你先坐,我有些东西要写,写完了这段咱们再聊啊!”

“行行,你先忙着,我今天正好休息,就过来看看你,给你带个西瓜解渴。你先忙吧。”

“你手边儿有杂志,有书,随便翻。我先忙着。”

 

写东西的时候身后坐着一个不太熟悉,关系暧昧的男人,这感觉棒极了。我很在状态,那些精彩的情节如洪水一般冲涌出来,简直无法停止。当故事可以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一看表,已经过了两个半小时了。

常阳一直很安静的在那边看书,完全都没有打扰到我。我走过去,很抱歉的笑了笑,又给他续上点水。

“真不好意思啊,急着交稿。实在太怠慢了。”

“没事,我事先也没跟你打招呼,有点打扰你了。”

“咱俩别这么互相客气了,呵呵,差不多得了。吃西瓜吧。”

“好,我来切。”常阳从兜里掏出一把军刀,很利落的把西瓜切成了两半,我们一人一半用勺子舀着吃。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写的是什么呢。小说?散文?”

“小说。”我一边叨咕嘴里的西瓜籽一边说。

“什么样的小说呢?爱情小说?”

“差不多。”

“呵呵,我可以事先看一看吗?一个片段也好。”

“恩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我觉得还没完成的东西不太合适示人。”

“我就看一个片段,一小段就成。”

“那你自己去看吧。”

常阳走到电脑前,又询问式地看了我一眼,我冲他点点头,于是他坐下开始看我的文字。

 

 

 

 

 

一帮搞传媒的朋友组织了一个类似沙龙性质的周期性聚会,召集传媒、文化、娱乐行业的朋友来参加,大家可以在娱乐中建立比较坚固的关系,为今后的工作和发展打下基础。对于这个组织,我起初有着浓厚的兴趣,因为当时我也在从事类似的行业,又喜欢结交朋友。就打心眼里想把这个事情办成。活动的发起者是我一个非常谈的来的朋友,当她告诉我这个想法的时候我举四肢赞成,极力促成了这个组织的建立。但是最初的几次活动我并没有去参加,原因是那当口儿我正迷恋着某个男人,而沙龙的活动时间总是与我和那个男人约会的时间冲突。所以,一贯重色轻友的我自然舍弃了沙龙而选择了我心仪的异性。

和以往无数次自作自受的感情经历一样,这段情感波动很快便无疾而终。于是我投入了频繁的媒体沙龙活动。开始的阶段几乎是每礼拜聚会一次。让彼此并没有太多好感的人们一个礼拜就见一次面真不是个好主意,至少我很快便有了一种肥肉吃多了的感觉。几个星期之后,沙龙活动嘎然而止。这让我进一步证实了,距离绝对能够产生美感。

       在沙龙活动暂停了将近3个月之后,组织者——我的好朋友霞子开始号召大家回到组织中来,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7日, 星期五 14:1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我变成一个悲伤的颗粒

620             我是个悲伤的颗粒

 

其实一切都很好,只是我太悲伤了。

我很悲伤,非常悲伤,是彻头彻尾的那种悲伤,深蓝色的,粘稠的,浑浊,模糊,窒息,抽搐,震撼的悲伤。

完全的悲伤。

有那么一天,我想到了消失,这个词就再也没有消失。我自己正在消失,在未来的某一天里完全消失,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消失。周围的所有人都在消失,他们在我的眼睛里,怀抱里,心里逐渐消失。我旁观这些消失,几近漠然。可是,每当我想到在前面,确实有那么一个时刻,它冲着我走来,在到达我面前的一瞬间,周围的人不见了,是真的那种不见了,任凭我再怎么寻找,他们还是永远的,彻底的,绝对的,毫无保留的不见了,这就是消失。

令我恐惧。

其实,我爱这个世界的每一个人,每一种声音,每一瞬间。但是问题在于,我无法去相信。尽管我坚持地执拗地爱恋他们,可是永远保持怀疑。这就是我为什么如此悲伤。爱上我不能相信的一切,怀疑所有事情的真实。我深爱的一切,都那么可疑,丝毫不因我的迷恋和热爱而稍做停顿,反而飞速消失。

我热烈浓郁的感情,它美好,单纯,痛苦,强烈,附着在那些正在消失的一切身上,处境危险,需要拯救。然而,挣扎和祈祷都无济于事,只有漫无边际的悲伤陪伴着它。怜悯地包围着我纤弱的感情,我的感情在悲伤里面,既微小,又悲伤,

这美好而虚幻的一切,令我无法自拔,这匀速消失的一切,即将到来的巨大悲伤。

咀嚼悲伤,了解悲伤,气味凝重,游移,环绕四周,那些,就是我的悲伤。

想到了,就无法停止的悲伤,保护我又伤害我的悲伤,别,别这样,别这样彻底地带走我所有的快乐,还让我无法摆脱。

 

当我爱上一件物品,一种声音,一个地方,一个人,那就代表它即将消失。我无意识的缩短着它消失的时间。因为既然让我知道了最终的结果是消失,就尽快让结果突如其来。

 

    后来,我被消失所带来的悲伤完全包裹,从此,无尽悲伤。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7日, 星期五 14:0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给那些还在坚持着的伟大凡人

今天,我又一次被生活中的平凡所感动,我爱这种平凡,如同于爱我自己的生命。我不断的发现,生活中的平凡孕育着多么无穷的绚丽和辉煌。真正的伟大,就是平凡地坚持,哪怕无人喝彩。

对于未来,我们没有选择地坚决地追逐着,不知道脚下踩的是平坦的大路还是泥泞的沼泽,谁又真切地知道呢?直到陷入旋涡,那旋涡也许是成功的喜悦,也许是淹没一切的黑暗。

没有余地,没有退路,没有任何可以凭借的理由,只有前进,只有前进,只有奋不顾身的前进,最终的结果,将是灿烂,即使灭亡。

沉迷于惶惶中的人啊,可曾了然。繁华璀璨的花红酒绿不过云烟,瞬间即散,留下的只有韶华渐去,心中的苦闷和烦琐并没有因为宿醉而减少一毫,停留在大脑皮层的强烈刺激,造就了平静夜里的辗转无眠。烟草、酒精,麻痹了灵动的神经,我们曾经纯洁无暇的青春呢?我们曾经踌躇满志的心灵呢?我们曾经天真渴求的目光呢?它们哪里去了,还找的到么?是谁的罪过,把我们粉嫩的皮肤褪去?如今苍老粗糙的面孔属于哪个混蛋?镜子里惶恐空洞迷茫不屑的目光到底在注视着什么?这双手,可以创造世界?我实在怀疑。

我们不是曾经透明过么?为什么这种透明迟早要浑浊,要混沌,要模糊不清,我们不是曾经快乐过么?为什么这种快乐越来越难以继续和维持下去?我们不是曾经无知过么?为什么现在我们总以为自己已经知道了很多?我们不是曾经洒脱过么?为什么现在周身都是束缚的枷锁。我们不是曾经没有曾经么?为什么现在的一切都只能成为曾经来不断的说。

我们还在谈论未来么?那些月下、清风,阳光、小伞遮,身边的朋友们个个眼光清澈,看着不远的前方,想着遥远的将来。我的朋友们,哪个没有展望过无比美好的人生呢?哪个还在坚持着儿时可爱的让人心疼的梦想呢?那些可爱的梦想,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扼杀,像碾碎娇嫩的花蕾。你听到梦想的呻吟了么?她在几次挣扎后终于离开,永远地消失了,如同不曾来过一般。

我们柔软的心,如今是否已经千锤百炼得麻木坚硬起来?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选择不断伤心痛苦柔肠寸断,也不愿练就铁石心肠。伤心从来不是坏事,它证明了你还有感觉,你还有人情,你还活着。

我从来不奢望人生只有快乐,我喜欢无味杂陈,尽尝辛酸后回味悠长的甘甜。

我还有一个很清晰的愿望,我希望我的朋友们都能傻傻地坚持着自己的梦想,一直走下去,不管最后的结果是世俗意义上的失败还是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你们都将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你们都成功了,成功的是你们的人,而不是你们所做的事。

还有,还有,当那个我们曾经无数次浮现过的未来降临的时候,希望我们还真切的记得当初追逐她时的渴望和憧憬。当那个我们坚信将为之奋斗终生的前方真切地到来的时候,希望她不会像地铁车窗外的广告栏一般猝然而逝

最终我们都会快乐,为了自己的坚持,为了傻傻的执着,造就一生骄傲的快乐。

    走好,为了梦想而坚持的英雄们,一路顺风。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7日, 星期五 13:5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写于2003年岁末的一些话

人越大,感觉日子过的越快。

这一年到底还是过去了。

到了岁末人们格外喜欢怀旧,从上个月开始耳边就不时响着《万水千山总是情》、《爱在深秋》、《大约在冬季》,甚至《万里长城永不倒》这样的老歌。听着听着就不禁唏嘘感叹起来,那些曾经有过的岁月真的早已远去了,我们,真的不能回去了。

我们到底是在成长还是在死亡?我想,人生就是在成长中不知不觉地死亡。从出生的那一天,仿佛一支离了弦的箭,无法回头,只能一味的向前冲,不停的冲,直到有一天,撞到自己的终点。

回首这一年,我成熟了许多。至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能依赖自己以外的任何东西。每个人都是人生道路上的独行客,或许身边有时有人陪伴,但是那只是偶然同行而不是同路,最终还是会分岔,只有自己能够陪自己走到尽头。懂得了这些以后,人就沉静多了。

如今的我,孤立在这个世上,犹如从前,犹如以后,心格外明朗,没有任何包袱,难得,难得。

我爱,极其爱现在的感觉,了无牵挂,心远地偏,没什么要得到,没什么可失去,我不担心。

周遭的朋友置身红尘,一大堆的纷纷扰扰,今天哭明天笑,此时得意彼时失意,一张张被声色牵累的脸表情各异的布满这个城市。听他们的故事,仿佛听一个个禅机偈语。我希望对他们有所劝告,可是却没办法说,这些东西无法用语言表示,我只好陪他们吃饭喝酒,希望他们能自己明白过来:我们所遭遇的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与其迁怒于人不如埋怨自己,与其埋怨自己不如欣赏自己,与其欣赏自己不如吃酒喝茶忘了自己。能够忘了自己,就能做到目光了然,烦恼无处寄存。

有时候闲适也会杀了人,我活在这样杀人的闲适中,慢慢蜕变,希望在下一个开始时洗尽铅华,回复出生时的纯净透明。每天的功课就是吃饭喝茶饮酒吸烟,睡。烦了就唱歌画画写字弹琴,手头总有四五本看了半截的书,耳边总有熟悉动听的音乐。这样的日子真令人上瘾,入迷。

能这么度过我的 2003 年岁末,简直是一种恩赐。

到了这个时候,我竟然想不起来这一年都有过什么事情,可能是那些早已经不重要了吧,不知道,总之我心里一片空白,任何都不值得我再浪费时间去思考。

该去的就静静的去吧,那一个个擦身而过的人,那一段段俗不可耐的感情故事。

    该来的就慢慢的来吧,我的 2004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7日, 星期五 13:5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久违的眼泪

~久违的眼泪

很久没有流泪了,似乎忘了上一次哭泣是为了什么事情为了谁。

痴迷于恍惚胶着光光怪陆离的游戏中,迷恋上了呼吸的交错和眼神的闪烁,依赖起另一个同类的体温,每天被空虚充实着。

看到朋友落泪,我很想哭,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事情去哭,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敏感真实,可是我只会微笑,我把眼泪丢了。

于是我傻乎乎地度过这段若有若无的日子,也不打算去找悲伤,放纵自己几乎失去重心,快要飞起来。

忽然,在这个窗帘紧闭,阳光一点也不明媚,房间里昏暗一大片的午后,我想起了哭泣的方式。

窗外的知了在叫,我躺在床上,透过上方的玻璃窗看到邻居院子里大枣树的一根枝杈。那枝杈上有着绿色的树叶,可是在光线的投影下叶子显得漆黑而没有光泽,它们随着微弱的风,在窗子右上角若隐若现。

电脑里放着一首昨天新下载的歌曲《受了点伤》

想起刚刚送走的朋友临别时的那句话,他说,上次一别,以为再也见不到了。说完抱紧我轻喊我的名字。我差点感动了,但是没有。

我早忘记了感动的滋味,也似乎从来没有尝试过,没有我喜欢的人令我感动过,不知道这该是万幸还是悲哀。

我的身体从来都是在内心脆弱的时候跟我捣乱,或者说我总是在身体难过的时候心灵脆弱。肚子不合时宜的疼起来,隐隐约约,又诡异难缠。我分不清是为了肚子无法派遣的疼痛还是为了心里空虚寒冷的荒芜,总之,我哭了。抱着一个枕头,不知所谓的哭了起来。

眼泪尽情的流着,浸湿了床单。不知道哭了多久,令我乏味。肚子还在执拗地绞痛着,但我已经有点习惯了。泪水不知不觉就干了,现在唯一的感觉就是困倦,我要好好的睡一觉。

希望我的肚子别再跟我叫劲,让我塌实的睡一下吧。再奢侈地提个要求,亲爱的肚子。睡醒之后不要再疼了。 阿门~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7日, 星期五 13:4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虫子大仙

 其实小时候我一点不害怕蛾子,再夸张一点说,小时候我不害怕任何虫子。

我生长在北京南城的杀人重地——菜市口的一个大杂院里,不出屋就能看到初中生物课本上百分之三十的昆虫。

如果把范围扩大到整个院子,就得把百分比再提高十点。

记忆最深刻的是我家院子里盛产土鳖。圆圆的,黑亮黑亮的,身上有横纹。它们总是成群结队的从我家门口的台阶低下爬出,然后绕场一周,贴着墙角走。我经常蹲在台阶底下等着它们,看它们一只一只的爬出来,绕一圈,又一只一只准备爬回去的时候一只一只踩死。

后来我妈告诉我,这种虫子能入药,一分钱一个。不过小时候我对金钱没概念,该踩死还是要踩死,也不准备为了一分钱用手捉那东西。

院子里虫子的品种是很丰富的,蛐蛐、蚂蚱、蜘蛛、刀螂、蚰蜒、知了、蜻蜓、蝴蝶这些常规种类就不用说了,最好玩的是小象和花蹦蹦。

小象是我们那片儿小孩自己给起的名儿,学名应该是椿象。枣核大小,灰白点儿的花,身上有硬甲,疙疙瘩瘩的,长了一条长口器,如同象鼻子。这东西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它爱装死,从你抓住它开始,一动不动,蜷缩起来,变成一个小疙瘩,然后趁你不注意时翻身爬起逃跑。它有自己判断人类是否在注意它的方法,那就是自打你逮了它以后,先纹丝不动的死,过一段时间稍微动一动某条腿试探你的反应,如果你没理它,它就伸直脑袋,左看看右看看,伺机飞走,这时候你动动手掌,它立马又恢复死亡状态。小象在我家那边的树上有很多很多,随手都可以像采摘丰收果实一样抓到十几个。长大成年以后,我的发小儿跟她同学炫耀:“我小时侯玩儿过小象~!”她同学都惊愕的看着她说:“你小时候住在曼谷吗?”

这是昆虫名字不通用带来的误会,花蹦蹦也一样。我们叫花蹦蹦,有的地方叫花大姐,花娘子。后来我在自然博物馆那间空调开放,光线充足,肃穆庄严的昆虫厅里看到了这虫子的标本,旁边牌子上写着它的学名“马来西亚花翅蝉”。登时一身冷汗。我竟然扼杀了无数马来西亚昆虫,有关民族友谊。

说实在的,花蹦蹦长的就很找死,身长3厘米左右,油赤麻花的翅膀,肚子肥大且呈鲜黄色,飞的不高喜欢在地下爬。我们见了它一定要弄死。处死它的方法很有步骤,首先把手拢成碗口形在树上扣一只花蹦蹦,捏住玩一会儿,然后放飞它,跟着它飞翔的轨迹一路追过去。因为它飞不高也飞不远,所以很容易便能再次抓到。这样反复几次之后觉得无聊,就扯掉它的两对翅膀,只给它剩一个鲜黄色的大肚皮及6条腿。它只能在地下蹦,它蹦几次之后再把它的腿一条条扯掉,最后留下黄色球形躯干,滚来滚去。一脚踩死。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我真残忍,竟然用如此集中营的变态办法处置一只小小的虫子。这种十恶不赦的行为造成现在我不忍打死任何有生命的东西。前些年还好些,还能坦然地拍蚊子,打蟑螂,可是现如今我的心灵越发脆弱,连蚊子都不打了,任凭它自生自灭咬的我浑身是包,全当是赎罪。

小时候玩虫子大多数是享受从捕捉到杀死它们的过程,也有一些虫子不需要过程,直接杀死,也很有满足感。比如说蝴蝶的幼虫。常见的有两种,暗红色和鲜绿色。江米条一样长短,肥的简直要流出肉来,爬的时候一拱一拱的,十分恶心。看到它们以后我只会有一个动作,抬起脚,使劲落,踩个稀烂。体会那多汁的肥肉在足下瞬间爆裂的快感。踩扁的虫子喷射出很多粘稠的绿汁,还散发出呕心的青臭味。长大后每每回忆这个情景我都吃不下去饭,真想不通当时怎么会如此中意如此倒胃的游戏。

讲了这么多虫子,是在证明我的确曾经不怕它们,也包括我现在一提到都会寒毛倒竖的蛾子。

那会儿我家胡同的电线杆上到一定的季节会爬着好多毛茸茸的白色蛾子。我看到一只捏住一只,然后摔到地上用脚使劲碾,直到蛾子连形状都看不出来了,地面一片白粉。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我如此的害怕这些小东西的呢?我归结了两条显性原因和一条隐性原因。

显性原因一:小学时,我偷偷翻我妈的抽屉,发现了一本记事本。硬硬的皮儿,厚厚的穰儿,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一页一页翻看,内容无非是一些摘抄的诗歌散文,没什么新鲜。可是,在我打开中间那一页的时候,一只硕大的被压瘪的凤蝶标本赫然出现在笔记本内页中。印象中,那凤蝶有我两只手掌大小,颜色鲜艳。我一下子就把手里的本子扔了,大凤蝶像秋天的枯叶般飘啊飘落到我脚前。我顿时尖叫数声,飞快跑出家门,在门外喘息了很久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我私自翻妈妈的抽屉还看她的日记,并且把那么大一只蝴蝶标本掉出来了。于是我壮着胆儿回到案发现场,战战兢兢的站在尽量远的地方,用一根无比之长的窗帘杆把蝴蝶把楞回本子里,再用杆儿把本儿合上。可是我说死了也不敢拿起那本子放回抽屉里了,于是决定等我妈回家后承认错误,宁愿挨一顿打也不要再摸那个本儿一下。

显性原因二:上五年级的时候,我经常步行到离家不远的一个游泳馆游泳,有一天傍晚,夕阳西下,我游完泳往家走,小风儿那么一吹,身上这叫一舒坦。我正一二一,一二一地走着,余光看到身边松树上好象爬着一个什么东西,个儿还不小。当时我想,估计是树叶,于是有一二一地往前走。也活该是唑,我竟然又想:“该不会是蛾子吧?”想到这里,我竟然原地后退,跟倒带似的一二一,一二一的退回到刚才路过有异物的那棵松树旁,定睛一看,呵~~~~~~不是蛾子是什么。一个足有成年人巴掌大的蛾子正爬在上面蓄势待发呢。我吓的刺溜一声,跑出去好几百米都没敢停。

这是两个活脱把我生生震慑住的例子,属于太明显的直接因素。

   (以下未完成,忘记了当时是因为什么而没有继续写下去,现在我也写不出来了。)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7日, 星期五 13:4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语录集(一)

    小玫:“我废了他的英文。”

    ——————这怎么废啊

    小玫:“啊!我的手机没血了。“

    ——————那就输血吧

有一天夜里我和小玫去买烟,小玫不抽烟,也很少买,但她还是古道热肠首当其冲地去给我买烟。

小玫:“老板,我买烟。“

老板:“要什么烟。“

小玫:“点八的中南海。“

老板:“要多少。“

小玫:“一根儿。“

在抚平老板的怒火买了一盒烟以后,小玫又帮我买冰棍。

小玫:“老板,我买冰棍。“

老板:“要几根。“

小玫:“双棒儿。“

——————我真的很同情那个老板

夏天我住在我家交道口的小院儿,虽然厕所就在院里,可还是不太方便。小玫看到我的不便很感慨的说:

“你为什么不买点儿猫沙用呢。“

安安:“大夜叉,大夜叉。“

安安是个很纯洁的女孩子,很多事情她不懂。但我们这帮人说话并不避讳她,有一次大家聊天,说到按摩棒(当然是成人用品)

安安:“按摩棒,我知道啊。我家有好几根呢,我姥姥经常用。”

——————大家汗,心想:“老人家够open

又说到自慰器

安安:“自卫器,我知道。不就是那种带电的,还能往外滋辣椒水。“

——————辣椒水……受的了么

安安:“你这身材当然没人打劫你了,到时候处理尸体多麻烦。”

——————真损啊~

陈光:“今天的月亮够狠的。“

———————月亮怎么狠了??

VV:“不跟你说了,冰棍儿流后脊梁上了。“

———————妹妹,吃冰棍儿的时候就别打电话了。

VV:“吃了么?没吃回家吃去,吃了再吃点儿。”

——————真会说客气话儿

VV:“刨出来挖坑儿埋了。”

——————月亮都没你狠

一次大家玩儿牌,VV声明她不会玩儿,出错了牌不许笑话她。

玩儿着玩儿着,正在大家觉得VV打的还不错的时候,VV说:

“可以出顺儿么?”

大家点头

VV:“四、五。”

——————… …

有一天,顺子通知我大家一起去吃虫子。

顺子:“晚上7点半在长虹桥的东南角集合。”

我:“找不着的话打你1360的电话吧?”

顺子:“对,晚上7点半在1360的东南角集合。”

——————1360东南角?1360国道么。

MSN上,JOJO永远打错别字

JoJo~我要的幸福 :“你盯着我爸。”

——————我盯你爸干吗?

(你盯着我吧)

JoJo~我要的幸福 :“我吐丝。”

——————认识你这么久了,才知道你还会吐丝。

(我吐死)

JoJo~我要的幸福 :“我新买的手机是粪色的。”

——————真好看

(粉色)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6日, 星期四 14:4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77th的一个摊主
    和小玫一起在77th里闲逛,来到门口一家买小玩意儿的摊位就进去看。摊主是个20出头儿的小男孩儿。
    我们先是看见了一堆漂亮的香水瓶,就拿起来把玩。
    摊主说:”这些都是特别贵的原装香水的瓶子,喜欢就买一个,回去装香水。“
    小玫:”这些瓶子是哪里来的。“
    摊主:”是朋友用完剩的瓶子,都是非常好的香水的瓶子,扔了也没多少钱,还不如拿出来便宜卖了。“
    小玫:”扔了肯定没多少钱... ...“
     
    我拿起一个烟盒,看到上面是曼森的图片,就随口说:”玛丽莲·曼森。“
    摊主:”您认识啊,这人叫什么,我老听别人说他特火,就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我:”玛丽莲·曼森。“
    摊主:”满年曼真?“
    我:”玛丽莲·曼森“
    摊主:”哦,满里年曼身“
    我:”恩 恩 怎么念都成。“

    小玫又拿起一个公仔玩具,跟我说这是一部新出的欧洲动画的周边。
    摊主说:“不是巴巴爸爸么。”
    小玫:“不是,这跟巴巴爸爸长的也不一样啊。”
    摊主:“我一直跟人家说这是巴巴爸爸。”
    小玫:“看这里看这里看这里,都跟巴巴爸爸不一样。”
    摊主:“我看都一样啊。”
    我看不下去了,觉得小玫实在没必要跟他争,就说:“差不多,巴巴爸爸一高兴什么都变。”
    摊主很高兴。

    我拉着小玫要走,摊主很依依不舍,使劲跟我们说没事一定常来,告诉告诉他那些玩意儿都是什么。然后还举着烟盒跟我说,”这个我记住了,他叫满年马里森。”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6日, 星期四 13:4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记录西单仙踪林的一名服务员
    当服务员当到这份儿上也算经典了。

    昨天晚上我和小玫来到西单文化广场下的仙踪林喝东西,招待我们的是一个年纪20岁左右的男孩儿,眼睛像京戏演员似的吊着,长的就很可乐。
    他问我们点什么,我说别着急,然后开始看水单。我想喝咖啡,就问他要意大利特浓。这孩子还真实在,特磨不开的对我说:“小姐,那种咖啡只有很小很小一杯。”
    我说:“有多小。”
    他说:“特别小,比小杯还小”
    “比小杯还小”我没弄明白到底多小,就跟他说:“那还真浓。”
    他说:“恩,特浓,特小。”
    我说:“那我不要了,要大杯的清爽茉绿吧,顺便给我拿个烟灰缸。”
    他说:“没有烟灰缸,您弹到餐巾纸上吧。”
    我说:“那不烧着了。”  
    他说:“烧不着。”
    我无语。
   
    小玫点了烧仙草之后,服务员开始写单子,写完单子他要把其中的一联撕下来,就使劲拿指甲划啊划,划得那叫一个认真。结果撕的时候还是喀嚓,扯两半儿了。我当时就乐了。

    过了一会儿,这服务员又过来了,我眼看着他拿着我一分钟前刚点的清爽茉绿,径直走到最里面一桌,结果让人给哄回来了。他左右张望地找到底是谁点的。我赶紧举手说是我的。他看到我举手了,还是一杆子把那杯饮料捅到小玫面前。

    五分钟以后,他又端着另外一份东西走过来,我就知道他一定会送错桌,果不其然,把一份牛肉饭送到我们桌了。我连看都没看直接告诉他,不是我们的。他又迷茫了,开始找。

    最后,小玫的烧仙草上来了,整个杯子被粘糊糊的饮料弄的脏了吧唧,餐勺更是惨不忍睹,还滴答汤儿呢。我们俩都气乐了,让他换勺子。他一去就渺无音训了。

    之后再见到他,他用托盘端着一杯水,等把水放下以后,托盘里”哗啦“流下比杯子里还多的水。
   
    我真佩服他,能出的错一样儿不落全出了,还一脸的茫然。

    下次我还要去,就为了看他出错,哈哈哈,逗着呢。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6日, 星期四 13:4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我的工作

9:00 到公司打卡

9:01 打开电脑 登陆MSN

9:05 跟在线的朋友打招呼

9:10 去洗手间刷杯子 方便 抽第一支烟

9:30 冲咖啡和维生素泡腾片各一杯

9:40 打开猫扑网看新闻和帖子 同时跟线上朋友淡B

10:30 去楼道抽第二支烟

10:50 接一大杯水开始写BLOG

11:30 闲得无事下载些音乐装到MP3里

12:00 中午下班 打卡后出去抽第三根烟

12:20 冲一杯麦片边喝边听MP3

13:00 打卡

13:05 无聊的很 翻翻手边的杂志

13:40 跟MSN上的朋友聊天 聊到实在没的说为止

14:30 几乎无聊到边缘 出去抽烟 跟同事聊天

15:00 回到座位发现依然无事可做 无聊到抠手指头玩儿

15:30 出去抽烟 碰到同事的话就聊会儿天

15:50 无聊到极点 发呆玩儿

16:00 心里想着再坚持一个半小时 在网上到处浏览

16:30 眼睛都酸了 抱怨时间过的太慢 继续网上浏览

17:00 这是一个关口 有的线上朋友已经逐渐下班 越发显得我无聊

17:10 出去抽烟

17:20 洗手化妆

17:30 哦也!全身而退,若没有朋友约我就赶紧打卡回家.

这就是我的工作,尽量打发无聊时间,熬过一天有一天.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5日, 星期三 15:3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损友益友——有感于早上的几句对话

早上,和一个朋友说话,她几句话下来就让我烦的不成,可笑又可悲的一个女孩,身体复杂得像太空之母,思维简单得像节肢动物。

有时候我经常质疑自己,究竟交了什么样的朋友,总是认识很多新人,有的迅速便成为了朋友,甚至在一段时间里形影不离,但是那种感觉还是不对,我究竟在交什么样的朋友。

几天前,一个年近40的哥哥在MSN上跟我聊天,我告诉他我有很多朋友,他说,朋友也分损益,自己把持住。我登时无语,脑子里的搜索引擎search了一下,寻找真正有益的朋友,答案很快便出来了,在几十个所谓朋友中,能让我心里温暖想到会便会微笑的不过寥寥数人。

我要的友情,不需要经常见面,当第一朵桃花绽开,第一片雪花落下的时候,就会想起对方。悠然的,缱绻的,如一眼山泉,一丝微风,清淡卓然。看不见,丢不了。这种朋友是一辈子的,从第一眼开始,注定终生。

不能否认我是个很自大的人,心高气傲,很少把什么人看在眼里。可我仍然尊重所有人的生活方式,乐于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帮助他们,但是,朋友,是一定要让我欣赏的。她或他的身上至少要有一处吸引我,或是心态,或是才华,我无法企及。这样的朋友定是益友无疑。他们向一盏柔和的灯,静静地照亮我的生活。

我不贪心,并不奢望我能拥有更多更好的朋友,我很满足现在的状况,这些让我从心底发出微笑的朋友已经足够,他们内敛沉稳,自信大方,才华横溢,乐观向上,在我眼中他们是非常出色的人,有这样的朋友我非常荣幸。

至于其他人,我绝不能说他们不够出色,而是与我想要的朋友不同,这些人也应该叫朋友,但不会有太深入的交往,见了面很亲切,见不到或许就是陌生人。和好朋友在一起是享受时间,和普通朋友在一起可以打发时间,而另一些人在一起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是该把握好自己了,生命只有一次,我要让它越来越美。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5日, 星期三 12:39  回复(4) |  引用(0) 加入博采

那一夜,目睹死亡

公元2005年年末的一天晚上,我约了许久不见的老同事和一个妹妹一起到建外SOHO的水果捞谈事,大家的话题莫名其妙的围绕着生死展开,先是谈到那个妹妹家的宠物老鼠夭折,又说到同事家寄养的猫把一只小兔子咬死,按这个顺序,很快我们就将讨论人的死亡。就在这个当口儿,一个人从楼上跳下,落到了直线距离与我们不到100的地方。

发现这个事件的并不是我们,而是最临近窗口的一桌男女。他们议论着是否有人跳楼,我们听到了就朝窗外望去,结果一眼就看到了已经躺在地上的那个人。

那人是名男性,上身穿一件夹克,下身一条半新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运动鞋。看穿着打扮不过256岁,甚至更小。他的姿势十分安详,双手合十,脸朝天空,由于太远看不清表情,但想必也不狰狞。我当时很怀疑他是否真是从楼上跳下的,看样子到像是就地躺倒的,可是旁边的妹妹观察到了一个细节,证明那个人确实是从高处坠落的,因为他的脚尖朝着身体内侧,整个脚呈180度水平状态向里弯曲。正常人很难做到。

店里靠窗的人有一搭无一搭的向外看,像是欣赏一场伴宴的演出,我和同伴已无心聊天,集中在窗子旁边看边议论,按理说我们的声音足以让很多人知道窗外正在发生一起自杀事件,可是大家几乎都漠不关心,依旧做着自己的事情:一对情侣在角落里卿卿我我,一拨年轻学生在边吃东西边打闹调笑,更多的人则默默的往嘴里送吃的然后咀嚼。可见一个人的生死对其他人来讲实在无足轻重。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窗外的那个人依然没有任何反应,估计他活着的可能性已经不大,可我还是不甘心,总觉得一个生命不该如此悄无声息的消失。这时候警察来了,在跳楼者的四周拉上了警戒线,120急救中心的人也赶了来,医生到男子身边撩开他的衣服测试心跳,对方没有任何反应。医生听了一会儿,就离开了,甚至没有把男子的衣服归回原状,就让它那样翻在他肚子上。

又过了10来分钟,法医的车到了。穿白大褂的法医走过去,只翻看男子的眼皮看了看,然后用他自己的衣服把头盖上了。我知道,他死了。

不久,警察将白色的布覆盖在那名男子的身上,这就是结尾。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到有人自杀,可奇怪的是,我心里没有一点感觉,不害怕,不惋惜,甚至没有一丝同情。一个同类就这么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究竟是因为什么而选择了这条极端的道路,他的家人该如何面对这种事情,在坠落的一刹那,他后悔了么。这一切都不得而知。现在,他死了,他的生活嘎然而止,他的快乐,悲伤全都不复存在。他也是曾经是个活生生的人,从出生时的第一声啼哭开始,他经历了什么。人生的这场演出,他用这种方式落幕,内容几乎只有一块白色的尸布。也许他太难过了,也许他已无路可走,也许他为了摆脱,也许他正在追逐,谁知道呢,谁在乎呢。无论如何,自杀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死都不怕还怕活着么,

话虽然这么说,可是,既然我们无法选择的来到这个我们原本陌生也许用一生都无法去熟悉的世界,为什么不可以去选择离开呢。人活着永远都是这么被动,生也被动,死亦被动。这是所有人的命运,所以一旦有人采取了主动,就被大家所不齿。

对于有些人来说,死的确是个办法,是个逃避问题的最好办法,虽然卑下。

我怎么会有点赞同他了?

不能不能,一定还有什么东西让我们不能选择死亡,是什么呢,是什么呢……责任,对,就是责任。我们每一个人的肩上都有责任,赡养父母,关爱朋友,照顾家人,抚育后代,这些都是不争的责任,做为一个社会人的责任。如果无法履行这些责任,就不配为人。

的确,我们是在毫无选择的情况下来到的这个世界,如果有选择,真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生下来。可是既然活着已经成为事实,那么我们就有责任活得坚强向上,这是对自己这个“人”的称号的责任。我们必须热爱生命,尽管它有时狰狞有时丑恶有时简直令人恶心,但它更有美好,温情,最重要的是,生活无限继续,我们拥有希望。明天会是什么样子没人知道,正是这个谜底引领着所有人去探索去希冀,努力活着,为自己和身边的所有人,相信当谜底揭开的那一天,硕果累累,充满芬芳。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4日, 星期二 14:0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静夜重温《苏州河》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像马达一样找我么?”

    “会。“

    “会一直找下去么?“

    “会。“

    “会一直找到死么?”

    “会。”

    “你撒谎。”

重温娄烨的电影《苏州河》,就在昨天夜晚。

越来越喜欢这类艺术电影,情节疏散,节奏缓慢,留给观者一大堆遐想的空间和时间。商业电影总是让人透不过气来,脑子一刻不停弦儿,眼睛也要紧盯着屏幕,生怕落下些什么。感觉是在被导演牵着走完一个多小时的生命,而艺术片却可以懒散地去欣赏,躺在床上,手边一杯桔子汁,偶尔去方便一下也不用按暂停。

深爱男主角马达的扮演者——贾宏声。觉得他帅极了。第一次看他演戏还是在若干若干年前,那是一部话剧,名字我都记得,叫《社会形象》。说的是一个古板的女教师与一位闯入者之间发生的24小时的激情碰撞,女主角始终努力维护的社会形象被情欲撕扯得体无完肤。当时年纪尚小,还不明白话剧里表达的思想,只是觉得贾宏声的样子太帅了,足以另一个正经女人放浪起来。

大概过了10来年,我的一个大学同学毕业后跟我在同一所学校实习,有一次与她闲聊,得知她大爷是一位导演,便问他导过什么片子。她告诉我她大爷是话剧导演,电视里一般见不到他的作品,只有一部很早以前放映过,很少有人会看。我再三追问到底是什么片子,她说叫《社会形象》,还说我肯定没看过。呵呵,我当即告诉她我合止看过,还看过不下5次,里面的男主角女主角以及情节环境都一一记得清楚。她十分惊讶,不禁佩服我的欣赏眼光。

我一直在关注贾宏声的电影,始终认为他很有内涵,但却局限与本色演出,没有太大突破。他出演的《北京你早》、《神秘夫妻》还有一系列不叫好的影片我全反复看过,后来《北京你早》里的女主角马晓晴,《神秘夫妻》里的女主角蒋文丽全都大红大紫,成了腕儿,可是他却忽然缈无声息。几年之后,得知他吸毒成瘾进了戒毒所,还几次自杀未遂,深感惋惜。在他解毒成功后张扬为他排了一部自转体的电影《昨天》,我毫无例外看了很多遍。记得里面贾有一句台词:“我就是要跟所有人死磕。”眼神犀利,口气蛮横,像足了他以前的样子,可见他本性难移,无法突破自己。

《苏州河》是贾宏声在拍摄《昨天》之后的作品,他扮演的角色——马达与以往的角色没什么区别,依然颓废执拗,为了简单的目的奔走一生。女主角周迅一人分饰两角,时而是在酒吧从事美人鱼表演的美美,时而是马达追寻的爱人牡丹。进进出出,让人无从分辨。电影里被认为精神错乱满嘴胡话的马达其实没有欺骗任何人,他真实地追逐着自己的爱情,最终找到了真爱,并与其一同被生命吞噬。这让我想起了《周渔的火车》中巩利饰演的周渔,同样是为了追逐爱情,但她死在了路上,而马达死在了结果里。说不清楚他们谁更幸福,谁更不幸,但却不得不佩服他们的勇气,仅仅为了感情,真的可以付出生命么。

也许,可以。

电影的结尾,美美离开了她的男友,她希望她的他能够像马达寻找牡丹一样寻找她,找到她,但他没有,他放弃了这段爱情,而是守株待兔一样的等待下一个开始。这是凡人的选择,凡人没有勇气义无返顾的向前冲,他们更在乎眼前的感受,失去了就失去了,看似大度却显示出深切的懦弱和妥协。或者有人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必强求,也有人说,生活里有太多选择,而爱情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可是,扪心自问,我们到底在追求什么,适时放手究竟是智慧还是愚蠢,不得而知。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像马达一样找我么?”

    “会。“

    “会一直找下去么?“

    “会。“

    “会一直找到死么?”

    “会。”

    “你撒谎。”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3日, 星期一 14:3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桃色海报

                    

   这张海报也有一点纪念性,因为这是我为DUNT做的最后一张海报。我不记得总共做过多少张了,这里收了几张我能找到的,还有一些找不到原稿了。

    这张海报的颜色很香艳,我的记忆在海报周围弥漫起来也非常香艳。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3日, 星期一 11:2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鲤鱼海报

                         

    这是我为DUNT做的第一张海报,冯总的意思是要表现鲤鱼跳龙门的气势,象征DUNT即将飞跃。画面配的文字也是出自冯总的脑袋,“跃乐悦月越”五个音同意不同的字连缀在一起,构成很特别的感觉。画面里的鲤鱼是我一笔一笔用手绘板画出来的,可是费了大劲了,不过效果相当好,贴出去几张就被人撕走几张。海报印刷出来以后我只剩了一张珍藏,帖在当时的画室墙上。有一天我母亲来画室,对着海报里的几个“月”字读了几遍,惊讶的说:“这是一个结巴编的么。”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3日, 星期一 11:2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紫色海报

                           

  

  这是当初跟哥们儿一起做电音PARTY时做的海报,机器烂的要命,只能用最简单最简单的方式来做东西,现在看起来幼稚的很,像黑板报的题花。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3日, 星期一 11:1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僵尸新娘

《僵尸新娘》这部动画片延续了以往迪士尼动画的所有特点,但在情节发展和歌舞场面上却捉襟见肘,完全没有发挥出来,看这部片子让人不够痛快,整个故事没有高潮,情节叙述波澜不惊,人物关系一目了然,反面角色的下场也完全在预料之中。总之,这是一部太过平常的电影,既没有亮点,也没有太大的缺陷。

 尽管电影的故事情节十分老套,但人物形象设计上依然很出色。女主人公——僵尸新娘体态婀娜,神情妩媚,虽然身为一具已经死亡甚至腐烂的尸体,却风情万种,幽雅动人。这让人不得不佩服动画师的功力。另外,影片里僵尸新娘身边众多鬼魂的形象可圈可点:身体被劈成两半的尸体,只剩头颅的服务生,会爵士舞的骷髅... ...光怪陆离美不胜收。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那只会缝纫的蜘蛛精,长着两行眼睛,每行三只,同时开合,十分有趣。

 1个多小时的故事,结束后让人没有一点留恋,甚至忘记了有过什么情节,可见这的确是部失败的电影。至少不符合我的胃口。

 

- 作者: music808 2006年01月20日, 星期五 11:34  回复(4) |  引用(0) 加入博采